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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征市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各镇、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仪征市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仪征市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工作方案

    按照省农委、省农机局、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环(2017)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结合粮食增产整体推进工程,实行农机、农艺融合,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原则,对机插秧、机条播、机械犁翻三大集成秸秆还田技术进行重点奖补、并对常规秸秆还田机具给予适当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 关于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奖补

    1、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集中育供秧面积,由第三方GPS逐点核查,并由市财政、农机部门抽查集中育供秧面积与质量。对核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一致且符合作业质量要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杂交籼稻每亩按3000元、粳稻每亩按2000元进行奖补。

    2、对于本年度在本地投入作业400亩以上的新购乘坐式插秧机,按每台8000元进行作业奖补(1、需录入购置补贴系统;2、机具必须加入合作社,提供合作社、农服中心确认的对应的作业合同并由各镇(办)农服中心统一申报;3、确保年初下达的计划数奖补到位,超出部分视当年资金量而定,若当年资金不够将在下一年度安排奖补资金)。

    二、关于秸秆机械犁翻还田技术奖补

    1、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耕翻作业情况,由第三方GPS逐点核查、调阅北斗智能系统、走访农户和查看作业机具等方法,农委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镇(办事处)重点区域耕翻还田作业面积及机具进行核查。对核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一致、符合作业质量要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按每亩40元进行作业奖补。

    2、对于本年度在本地投入作业300亩以上的新购与大中拖配套的铧式犁,按每台1000元给予作业奖补(机具必须加入合作社,提供合作社、农服中心确认的对应的作业合同并由各镇(办)农服中心统一申报)。

    3、对于配套大拖拉机北斗卫星智能系统,本年度在本地投入使用的按每套1000元给予作业奖补。

    三、关于秸秆还田集成机条播技术奖补

    1、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秸秆还田集成机条播作业情况,第三方通过面积核查、走访农户和查看作业机具等方法,农机部门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镇(办事处)重点区域秸秆还田集成机条播作业面积及机具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且质量达到要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每亩给予10元作业奖补。

    2、对新购与大中拖配套的复式条播机,本年度在本地投入作业300亩以上的,每台给予3000元作业奖补(1、需录入购置补贴系统;2、机具必须加入合作社,提供合作社、农服中心确认的对应的作业合同并由各镇(办)农服中心统一申报)。

    四、坚持让利予农民,共同受益、共同发展的理念

    享受奖补的合作社,必须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让利给农民(实际种植户),确保农民(实际种植户)受益。

    五、奖补资金兑付时间

    夏季奖补资金兑付时间为9月15日前,秋季奖补资金兑付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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