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农业机械
关于下达《仪征市2017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各镇(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枣林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按照省农委、省农机局、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环【201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农机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6】186号下达资金509万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29号下达资金224万元)的要求和仪征市政府办(仪征办发【2017】41号)《仪征市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第三方核查结果,现将仪征市2017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537.5416万元(含2016年结余0.20424万元)(详见附件),结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195.66264万元。

    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精神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用途,设立专账核算,严格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与秸秆机械化还田无关支出,严肃工作纪律,将作业补助资金尽快补助到作业主体、机具,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保证补助资金、政策的执行公开、透明。

仪征市2017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仪征市财政局 仪征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留言   网站地图
苏ICP备15008717号    电话:0514-83441516    传真:0514-83441225
版权所有:仪征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真州东路55号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