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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全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目标考核意见
发布日期:2012-04-1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决策部署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现就2012年全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目标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目的
通过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考核内容
紧紧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建立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考核指标评价体系。为综合反映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水平,突出方向性、全局性的10项工作指标,层层分解到市、县(市),形成强烈的工作导向。同时,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每项指标有相应的基本分和权重分,基本分为权重分×80%,每项得分为基本分×完成率,得分不得超过权重分。未下达考核任务的得基本分。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开展“亩产吨粮县”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水稻“三改一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促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全年新增粮食产量10亿斤。权重分值10分。以省统计局数字为准。
2、高效设施农业。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全省当年新增亩均纯收益5000元以上设施农业80万亩,新增设施渔业20万亩。权重分值20分。面积要求全部采用GPS定位,由各市县农业和渔业部门分别统计上报。
3、规模畜牧业。加快推进畜牧规模养殖,优化养殖结构,不断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和水平。全省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45%。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是指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生猪出栏量占全部生猪出栏量的百分比。权重分值10分。以各县(市、区)规模养殖电子档案为基础资料,由各市县农业部门统计上报。
4、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体两个方面:一是全省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员数75万户,农户覆盖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发展合作经营型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统一服务型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当年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权重分值20分。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员数以工商登记数据为准,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由各市县农经部门统计上报。
5、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突出发展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产品出口、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三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提高10%,带动农户数量提高5%。带动农户数量指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基地、订单收购、股份合作、共同兴办种养小区、带动农户就业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的总数。权重分值10分。由各市县农业(农经)部门统计上报。
6、农产品出口。加快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出口企业自属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全省当年农产品出口额达到31亿美元,各个市、县(市)农产品出口比上年增长10%。权重分值10分。以各市县所属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海关报关的实际业绩作为考核依据,数据由南京海关直接提供。
7、农产品质量。具体两个方面:一是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1800个,按照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产品情况统计。二是全省“三品”基地占耕地比重增加5个百分点,包括有效“三品”生产基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创建的全国原料标准化基地、示范基地以及通过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不得重复累计。权重分值10分。发生一般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8、村级集体经济。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多业化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全省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较上年提高10%。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指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身农村资金、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各级各部门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包括在内。权重分值10分。由各市县农经部门统计上报。
9、农业增加值。全省当年农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4.5%,其中苏南增长4%、苏中增长4.5%、苏北增长5%。以省统计局数字为准。
10、农民收入。全省每个市、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省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数字为准。
三、数据上报
各市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分别以市为单位,上报省农业委员会综合处(联系人:孙翔,电话:025-86263603,Email:2539427@qq.com)、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联系人:戚剑峰,电话:025-83581230,Email:jsyyc3581@sohu.com)。经委、局相关处室核定后,于25日前由省农业委员会综合处汇总。省里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抽查,按照抽查结果推算被抽查县(市)、市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
四、考核办法
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市),按季度进行通报,年底由省农业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在全省通报,同时抄送市、县(市)人民政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县(市、区)予以表彰,并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当年没有完成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现代高效农业先进。
责任编辑:仪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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